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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验检疫局开展“双打”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剑”出鞘显锋芒

广州检验检疫局开展“双打”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唐穗航 张启甲

    “双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广州局)根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深入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在“五个抓手”上下工夫,做到了严格执法,打防并举,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目前,广州局“双打”行动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随着一件件涉及“飞单”嫌疑案件被查实,不仅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净化了广州地区进出口贸易环境,也为广大企业上了一堂警示课,为提升广州地区辖区进出口产品质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广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进口汽车开展现场检验

广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出口轻工产品实施监管抽查

广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出口玩具实施监督抽查

    抓打击重点,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

    “双打”行动伊始,广州局针对辖区内商品集散地多、假冒伪劣商品繁杂,质量参差不齐,多数通过市场采购渠道出口、国外通报多等实际问题,提出将输非产品作 为重点领域,并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质量问题,将输非产品中的出口服装、小型家电、玩具、鞋类、家具、箱包这六类大宗商品作为重点查处产品,分别制定了查处 行动方案,并集中既熟悉业务又有查案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行动小组,分别开展有关查处工作;在查处方法上,采取加大装运前检验力度、加大查验抽查比例、 进行出口企业产能核定、从严审核输非产品单证等方法多管齐下,确保“双打”工作收到实效。

    抓源头监管,及时出台措施消除质量隐患

    自去年10月开始,广州局全面加强了辖管区内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产能核定以及出口贸易真实性的核查工作,通过对生产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其实 际生产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其实际出口量与核定产能进行比对,从源头上消除“飞单”隐患,先后调整和完善了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出台了《出口工业产品生产 企业产能及贸易情况核定工作规范(试行)》。今年初,广州局派员实地核查了输非商品量较大的出口企业——湖南湘维有限公司,深入工厂了解其产能、质量、价 格等情况。现场对其实验室的检验能力、检验设备、开检项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研,对企业的生产工艺、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出口货物管理流程以及产品在国 内、国外销售的价格作了详细核查,结果显示该公司的产能和质量管理符合检验检疫输非商品的各项要求。同时,还从源头上把好出口企业的准入门槛关,加强了辖 区内备案注册企业的摸查清理工作。去年底至今,广州局对辖区内99家备案注册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通过认真的核查监督,取消了8家不符 合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资格,保证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抓部门联动,建立联合协作执法机制

    在“双打”行动中广州局加强与知识产权、质监、海关、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与协作,落实与质监、海关等部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互相 通报有关“双打”情报,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参加了省、市有关部门联合举行的针对输非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专项执法集中行动,对白云区三元里及 周边地区的输非产品大型出口集散地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服装、鞋、箱包和皮具等领域的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通过参与本次联合行动,掌握了三元 里及周边地区生产经营输非产品的一些基础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对输非产品的检验监管奠定了基础。

    抓严厉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自“双打”行动以来,广州局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6宗,简易程序1宗,立案查处了广州市康得富休闲制品有限公司冒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案 件,根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并作出处以3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处于处罚告知阶段。另外,2011 年2月,广州局下属黄埔检验检疫局在查验输往阿联酋的一批货物时,发现有手机电池和塑料手机壳标有“NOKIA”铭牌,但无法提供“NOKIA”公司的授 权生产和出口的有关证明文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遂及时将该信息通报驻码头海关,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就此侵权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2月下旬,广州局开展了 一次对大宗出口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按照3%~5%的比例对大宗出口商品(出口服装、小型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玩具、鞋靴、家具、箱包六类商品) 实施查验,共抽查大宗出口商品720批,占出口报检批次的7%。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金额为80万美元。

    抓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输非产品监管新途径

    为规范对输非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实现对输非产品管得好、管得活又管得住,广州局还注重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着手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内相类似小商品 集散地市场的检验检疫监管经验及参考进口废物原料、冻肉、水果等商品指定口岸进口的做法,开展设立输非产品检验检疫集中查验监管区的可行性研究,以规范输 非产品集中监管为契机,结合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合格评定及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对现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放行模式进行改革,充分利用业务主管处室技术力量 雄厚优势,将原有出口机电产品在口岸机构查验放行统一收回局本部进行集中监管放行,加大集中监管力度,既提高了监管效率,又有利于业务主管处室掌握出口商 品情况。《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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