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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北京市工商局通报近期对流通领域服装鞋类商品抽查检验情况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对服装、鞋类商品的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开展本市流通领域服装、鞋类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现将抽查检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检验,涉及本市城区共9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服装及鞋类商品。经被委托的检验机构检测,共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合格商品95种。其中,服装63种、鞋32种。不合格商品中售价千元以上的商品共计66种,占全部不合格商品的近70%。市场上销售的中高端服装及鞋类商品质量不合格现象较为严重。

二、不合格商品情况说明

    (一)服装。本次抽检的服装分为休闲类服装、毛纤维类服装、羽绒类服装等三大类。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标识、纤维含量、染色牢度、PH值、甲醛、禁用偶氮染料、异味等多个指标。检测发现,标称“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爱马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雨果博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布里奥尼(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生产的不合格服装达63种。主要不合格问题为色牢度、纤维含量及标识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说明。其中,有7种商品标识部分不符合标准要求;5种商品未明示其生产企业相关信息;7种商品色牢度项目不合格;37种商品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58.7%。

本次抽检的羽绒类服装发现22种不合格商品。其中,16不合格商品羽绒检测不合格,将近一半的不合格项目为含绒量和充绒量。含绒量和充绒量是羽绒服装的两个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羽绒服装的保暖性能。由于羽绒在羽绒服的内胆夹层中,除非采取破坏性试样,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很难发现其中羽绒的质量问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抽检不合格服装中售价千元以上的占全部不合格服装总数的81%。

(二)鞋。本次抽检的鞋类商品主要依据QB/T1002-2005《皮鞋》、GB28011-2011《鞋类钢勾心》、QB/T2955-2008《休闲鞋》以及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标识、感官(外观)质量、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外底硬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异味等项目。检测发现,标称“鸿晟鞋业有限公司”、”吉米周(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俐哲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经销商)”等2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商品32种,不合格商品中售价千元以上的占全部不合格商品的47%。

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问题为标识、感官质量、帮底剥离强度、勾心抗弯刚度等项目。其中,感官质量项目26种商品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81.3%;帮底剥离强度项目11种商品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34.4%;勾心抗弯刚度项目5种商品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15.6%。

三、处理措施

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市工商局均已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要求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不合格商品再次流入本市市场;对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严查进销货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立案51件,案件正在处理中。

四、消费提示

(一)服装。消费者在选择服装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款式、颜色等要素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一是看外观,查标签。看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同时查看产品的做工是否良好并试穿查验服装是否适合及舒适程度。二是摸手感,闻气味。可以近距离闻一下衣服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折叠带包装的产品。如果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

(二)鞋。首先,在购鞋时应关注鞋号、鞋型,仅仅关注鞋号的大小,却不关心与脚的肥瘦相关的鞋型是不对的。其次,在购买皮鞋时应对照看一下同双鞋,检查帮面材料、颜色、花纹、绒毛粗细以及各部位尺寸是否一致。然后用手轻按皮鞋子口部位,检查鞋帮底粘合部位是否整齐严实,有无缺胶或开胶现象。另外,在商品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吊牌或说明等,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仲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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